导航菜单
首页
排名 涨幅榜 跌幅榜 24h成交额 新币榜 概念版块
快讯 机构 人物 观点 专题

新加坡拟推稳定币发行牌照制度,要求全额储备资产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于9月1日提议通过修订《支付服务法》引入专门的稳定币发行牌照,将2023年宣布的框架进一步推进至实施阶段。公众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10月16日。

根据提案,持牌发行方必须始终维持至少100%流通稳定币价值的储备资产,支持按面值赎回,并遵守资本、披露和储备管理规则。只有满足完整框架的发行人才能将其代币描述为“MAS监管稳定币”,并在国内合法使用这一受保护称号进行营销。不符合条件的代币将作为数字支付代币受现有规则约束。

禁止与持有量挂钩的利息

MAS提议禁止发行方支付或直接通过计算客户稳定币持有量来提供其他利益。该限制适用于与持有MAS监管稳定币直接相关的收益,以维护其作为支付结算工具而非存款或投资产品的定位,并降低发行方使用高风险储备投资获取回报的动机。

资本与赎回要求

发行方需满足最低基准资本要求,即100万新元或年度运营费用的50%(以较高者为准),并进行压力测试、流动性管理和恢复计划。提案维持直接赎回请求的五个工作日时限,发行方须提前披露赎回条款与费用。

外国稳定币有限认可

MAS考虑为新加坡与外国实体联合发行的稳定币提供路径,并研究认可少量由可比海外框架监管的外国稳定币,尤其在跨境批发支付领域。认可不会自动授予,需评估外国制度是否提供与新加坡相当的储备支持、监督、赎回及反金融犯罪控制。未获许可的代币仍可作为数字支付代币提供,但不得宣称为MAS监管稳定币。

目前提案尚未生效,MAS未宣布最终实施日期。业界可在10月16日前对立法修订发表意见。